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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读《阿Q正传》
我有一本特殊特别的鲁迅先生著作,是手抄本的《阿Q正传》,是我抄的,这是自己最珍视的收藏卷本。读了无数遍《阿Q正传》,还觉得不够、不过瘾,就抄。
和当今大多数人一样,我最早是从语文课本上读鲁迅作品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件小事》、《故乡》、《社戏》、《孔乙已》、《祝福》,还有《“友邦惊诧”论》等几篇代表性杂文。后来,我又读到了《阿Q正传》。我读鲁迅作品非常少,不是我不想读,而读不到,身在农村,想读书非常难;我九岁患类风湿病,十八岁瘫痪,困囿乡土家中,无法出门购书,想读到鲁迅的书就更难了。少年时去沈阳城就医住院,在旧书地摊上看到一本《徬徨》,两、三毛钱吧,那时真是吃饭都舍不得,可我还是买下了这本书,就因为这是鲁迅的作品。《鲁迅全集》浩瀚汪洋几十大册,我才读了多少啊?是从长江黄河中掬了一捧水而已。
我爱读鲁迅,是因为从小就喜欢看书,我接受了课本上教给我的观点:鲁迅的文章是最好的!所以看得更认真,而且越读也真的越喜欢。孩子的我想去少年鲁迅的百草园玩,想和他一起摇船去看社戏,想和闰土一起去捕鸟。那时,我还不能理解鲁迅著作的思想高峰与艺术成就,我只是朦胧地向往崇敬鲁迅!我十五岁那年,妈妈带我去辽阳求医,车站候车室里,我在图书柜台中看到了一册《现代中篇小说选》,目录上第一篇就是《阿Q正传》,早就知道这是鲁迅小说的最高峰代表作,却一直没有机会读到,这厚厚的一大本小说选,我就是最最想读“阿Q”,第一次见到它,我不想错过;书价是一元四角钱,可我手里只有五毛钱,于是转身向妈妈索要,妈妈不同意我买闲书看,妈妈是带我到城里来治疗的,如果我想买好吃的或是买药,妈妈一定会给我钱的,但当时我想读“阿Q”的愿望和想治好病的愿望一样迫切强烈;央求妈妈也不成,磨了好一会儿,妈妈都生气了,我还是没有放弃买书的念头,恰巧遇到同村的一个熟人,我悄悄借了一元钱,背着妈妈急急忙忙去买下了“阿Q”,我讪笑着拿回书来,准备面对妈妈的批评,妈妈虽然生气,但木已成舟,只好给了我一元钱,叫我马上还给人家。
现在,我手中这本出版才二十余年的《现代中篇小说选》,却已经沧桑得像二百岁的样子了。因为九五年洪水冲倒家屋,是爸爸从淤泥中扒出它来的,母亲从烂污书堆里给我翻捡出来的。我用小刀子给它刮泥,拿抹布擦封面,甚至用水盆洗书页,才勉强能看清这书的真面目,一页页用刀子小心翼翼的挑开,有的页码还是无奈地揭坏了。摊在木板上晾晒,风吹,干了后,这水泡书加厚成双倍了,书页抽缩了、酥脆了,易折断,像一大块过期的卷缩的脏面包,书页小心翻动中散发出浓烈呛人的怀旧味道。这样的书,我还舍不得丢弃,因为我爱书,我拥有一本书太不容易了,更因为它是《阿Q正传》,我舍不得丢弃。这样的好书只适合于收藏,不适于随时阅读了。于是,我决定把《阿Q正传》抄下来,转换成另一种可以自由些阅读的方式。
绿格红脊的一沓稿纸,我躺着工整地抄录,这抄写过程就是一次最深刻的阅读,可以一句一字地琢磨其到底如何好;一天一章,九章九天,八十三页。用牛皮纸折了个封皮,拿针线装订了,一本自我独有的《阿Q正传》就“出版”了,就诞生了。对这样一部《阿Q正传》,我更加珍惜,爱护,如同我自己的“孩子”一样亲切。在古黄的牛皮纸封面上,我没敢写“阿Q正传”这四个字,因为我的字不好,怕糟塌了这样的好书,就空白着。翻开第一页,在天头书眉上,用铅笔标着我写的一句话:“一篇阿Q抵半部红楼”。然后翻阅下去,好多处都有我阅读的心得体会批注。书页间还粘贴着我收集到的关于鲁迅先生的剪报,有三味书屋和咸亨酒店与孔乙已塑像的图片,还有鲁迅自传和遗嘱,还有纪录片《鲁迅传》的解说词。少小初读“阿Q”时,当然是理解不了其精髓的,也不如课本上的《一件小事、孔乙已、故乡、社戏》等好读,我那只是阅读一遍,自以为算是读过了,就很“阿Q”地当做自己已经了解“阿Q”了,然后我就放下了“阿Q”。 真正理解“阿Q”,是在成年以后,随着阅读能力的提高,才会逐渐认识“阿Q”的深与美!就像王冶秋先生说,读《阿Q正传》要十四遍以上,从初读的可笑可厌,到可怜同情,上升为深思,直读到阿Q向自己扑来,到后来,感觉全国和全世界都有阿Q这种人……。我倒是觉得末庄社会的心态在今天仍然有,阿Q没有完全消亡,假洋鬼子也还有活的。
虽然《阿Q正传》只有不到三万字的篇幅,但在我心中,它与《哈姆雷特、唐吉诃德、浮士德、好兵帅克、老人与海》是划等号的,都是一个个闪光耀眼的精神典型人物;虽然《唐吉诃德、好兵帅克》是洋洋几十万言,而其精华其实也就是在开头部分的中篇篇幅里;就像一个短篇小说杰作胜于无数部平庸的长篇“大作”,无论篇幅长短,在艺术上,优秀的成果是等值的。十余年来,这手抄本《阿Q正传》,就天天在我近前放着,随手捧起翻阅一下,看看那些熟悉得无比亲切的字句,再偶尔于页边空白处记下自己的零散感悟,有铅笔、钢笔和油笔的各样字迹,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
我们当代人读鲁迅,大多是从“低”到“高”的过程,先是散文小说,然后是杂文;说到杂文,鲁迅先生对这种文体的确立之功,恰如苏轼之于宋朝的豪放词,是创建者,也是高峰!杂文,这是现代散文大家族中一支有独立性的文体美学,鲁迅为它树立了一面峰巅上的旗帜!
前几年曾有过一小股贬鲁迅而扬周作人的逆流,这是某些人刻意做鬼脸以哗众取宠的文化小丑心态。毛泽东主席早已对鲁迅先生做出了最准确最伟大的评价: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这样的历史定位是不容任何人玷污的,是想推翻也推翻不了的。通过阅读,我了解了、相信了:鲁迅的骨头真是最硬的!中国现代文化史以鲁迅开山,多么庆幸我们有鲁迅啊!二十世纪中国有政治三伟人: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之外还有文化伟人鲁迅!追溯中华文明史,古有孔子、屈原先贤,我觉得鲁迅先生在新文化运动史上的意义就如同孔子与屈原的结合,他一人扛起了双重的丰碑:在思想上,在文学上,都是革命的、开拓的!鲁迅的先生思想高度和艺术成就,是必然令永世仰望的。《阿Q正传》,至今我们后来人还无法超越!现代派的手法花样,在鲁迅先生那儿早就有了,请看《野草》等一些篇章。如今上网了,《鲁迅全集》这巨大宝藏之门向我打开了。
读鲁迅,我也在思考:当代人为什么还要读鲁迅?当代人读鲁迅学什么?因为鲁迅是超越时代的:今天中国改革开放的富强,是以我们的传统文明为根,融合西方现代文明而孕育产生的,这不就正是鲁迅先生那“拿来主义”的证明嘛。鲁迅先生对强权和恶势力,任何时候都没有一丝奴颜和媚骨,同时对人民大众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爱,及对国民劣根性的那种恨铁不成钢般的既无情又有情的剖析,使他成为中华民族灵魂的医生和精神的脊梁。鲁迅已经化做了一种精神!诗人臧克家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是的,请看今日抗震救灾与保卫奥运圣火的大事情,中华民族整体焕发出的爱与憎,就是鲁迅先生所言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全体中国人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鲁迅”还在!当今我们华夏儿女所体现的中华民族集体意志,就是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所想要的:“鲁迅”还在!所以,我们要永远地读鲁迅学鲁迅。
这就是我一个乡村残疾学子读鲁迅的经历与心得。做中国的读书人,不读鲁迅是不可想像的,他是绕不过去的存在,仰望高山巍巍!鲁迅先生是值得后来人永远纪念的伟人。高山永不朽:“鲁迅”还在!
------本文获得“我读鲁迅”全国征文大赛优胜奖
里智利 评论 (评论时间2009-02-07 07:24:00) | ||
鲁迅永在,我们就永远啊q |
诗赋绽芳蕊 今来觅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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