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会员姓氏检索 :
                  杂文
本栏所称的杂文,主要指现代散文中以议论和批评为主而又具有文学意味的杂体文章。包括随感、短评、杂说、闲话、漫谈、讽刺小品、幽默小品、知识小品、文艺政论等短小的文艺性社会评论。
                  本版编辑团队
本版主编:惜若
主编寄语:散文是融汇了作者真诚个性及深层人生意蕴的文学样式,表达方式自由洒脱,其本质特性是形散神凝。
本版顾问:
                  本版精品文章
                  文章信息
当前位置:  散文日记  >>  杂文
老闻新读,为几年前的一篇报道作个序……
文章来源:原创        访问量:701        作者:鲁邦升        发布:鲁邦升        首发时间:2011-05-06 12:13:51
关键词:中国诗赋网
编语:
是社会的进步,还是法治的倒退?观念的转变,还是价值观的置换?总之,现在的“理”字似乎比几年前的理字更模糊,更没有标准。
       序:刚才在搜索时,跳出了《两个投资者 八年坎坷路》的报道,看了这则新闻感慨颇多。感觉过去处理纠纷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无理的一方碰到有理的,似乎还会脸红一下。而几年后的今天,“理”字似乎越来越模糊,无理的往往比有理的声音更响,更洪亮,更有震撼力,有理的往往是怕无理的。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法治建设的退步,还是世风的日落?或是道德的退化,还是理念的转变?不清楚。
        因此我想:人的声音高低可能与身体健康无关,与纠纷是否有理关联也不大。有关联的可能是权力的影响力,金钱的诱惑力。假如一方有政治背景,有领导参与,有行政机关干预,声音不高才怪。

       正因为如此,所以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大院子,都是有人站岗的,你若不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可能一时进不去。能进去的都是有人来接的。为什么?大概是怕你冲进来拚老命。
       也正因为如此,因此现在有理的往往变成无法诉的。理憋在心里是不舒服的,他为了说理,没办法,只能走上信访路。中国的信访大军大概就是这样形成的。
      闲话少说,先把《两个投资者 八年坎坷路》这篇报道转来帖出再说。

------------------------------     
两个投资者 八年坎坷路

1995年和1997年,经有关部门批准,赤松白水坑在相距百米的地方先后建起了矿山和电站,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由此拉开序幕———

本报记者 马和来 邵雪廉
      昨天上午,婺城区新狮街道下裴村村民陈荣林来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上书“力挽狂澜扬正气,拨开云雾化春风”的锦旗送至副院长范旭东手中。至此,一场始自1997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但是,这场纠纷的前前后后却给人留下了思索……
矿区里造起电站
    1995年8月28日,陈荣林与金华县赤松乡(现金东区赤松镇)上汪村签订了上汪村上下爿矿山开采承包合同。同年9月4日获省采矿许可证,并先后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该矿山坐落在该乡洞殿自然村西侧一名为上大耙的山上,占地71亩,东靠双门百山坑、南临盘前白水坑。
        当矿山于1997年开始向几家水泥厂供货的时候,令陈荣林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当年7月25日,白水二级电站开工兴建。电站与矿山爆破点的最近距离为104米。
        此前,有关爆破专家勘察确认,该矿点为深孔爆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00米。白水二级电站在爆破落石范围之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陈荣林得知,1997年5月28日和6月3日,金华县水电局和县计经委分别下发文件,批复同意兴建该电站。“相关部门在批复文件时,怎么没考虑电站周边已有矿山?”陈荣林开始纳闷了。
“我准备了几个骨灰盒”
       电站建设之初,陈荣林就多次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但未果。于是,陈荣林开始对电站施工进行干扰,甚至打砸了电站施工设备和工程现场,并数次惊动警方。电站负责人俞成武说,8年来,电站的损失已无法估算。
       作为一个投资者,陈荣林同样遭受了严重损失。1999年10月底,金华县政府以该矿与白水二级电站存在纠纷为由,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从此,该矿区停工到现在。“我原定承包期为11年,后延续至2018年,但真正开采的时间不到3年,损失已无法估算。”陈荣林说。
       无奈之下,陈荣林采取了不少过激行为,他买了几个骨灰盒,为当地一些领导,或为自己。“我是真的没办法了。”他说。
       但最后,陈荣林想到了法律。2000年,他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由请求判令撤除白水二级电站并赔偿损失。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检察院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2003年1月14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白水二级电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搬迁。
“此类执行案件全省首例”
       这一判决如何执行成了难题。范旭东说,这次判决执行的是一种行为———电站搬迁。搬迁不是拆除,需要另选站址,这要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他们多次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发函,希望得到协调配合;俞成武也向当地政府打报告,请求解决电站搬迁办理土地规划手续。但涉及具体原因,相关政府答复“另选站址已不可能”。也就是说:电站搬迁很难执行。范旭东说,这样的执行案件在全省还是第一次。
       案件迟迟不能执行,陈荣林又急了。他于2003年8月向市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市中院也于几天后向俞成武发出执行通知书,但都没结果。随后,陈荣林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法委、市效能办等多个部门求助。这些部门也作出了快速反应,但判决仍然不能有效执行。无奈之下,陈荣林又做出过激行为,甚至准备了几口棺材。“我绝望了。”他说。
    市厚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邦升说,这一难题是电站建设之初的几纸批文埋下的隐患。“批文下来,电站投资建成了,要搬迁谈何容易?”
结案后的深思
       但市中院的努力一直在继续。除了范旭东,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汪岳安、楼常青等也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经过无数次协调沟通后,今年8月25日,陈荣林与俞成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荣林放弃原判决确定的将水电站搬迁的请求,同意俞成武一次性经济补偿陈荣林一定金额作为终结本案。市中院于是签发了民事裁定书,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得以终结执行。陈荣林说,省高院的判决终于执行了,他却从此放弃了矿山。
       但陈荣林还是露出了笑容,并一定要给办案同志送上锦旗。俞成武也吁了一口气:感谢市中院对此案的重视,历时8年的纠纷终于结束了。
       鲁邦升的话点出了双方的心思:“此案没有赢家,双方都是受害者。”他说,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根源就在于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批白水二级电站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而且几份批文都没有明确指出水电站的站址。“这几份批文导致了纠纷,加上电站建设时未向规划、土管等部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从而使双方投资者都付出了沉重代价。”
    他进一步指出,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希望政府部门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多沟通、多调查、多考虑,尽量避免这样的纠纷,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昨天中午,陈荣林来到赤松镇白水坑,向矿山投去了最后一眼,与热心的周边村民告别,也告别了这一伤心地。

 
【收藏此页】    【关闭】    【本有评论 2   条】
此文章已经被修改 2 次         最后一次的修改时间为:2011-05-08 12:22:44
文章评论
鲁邦升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5-06 12:41:43)  
一刀也评得有理。。。由于中国文传统与西方国家不同,西方国家讲究的是理性,而中国讲究的是感性。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一刀也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5-06 12:34:11)  

百姓打官司,常是打不起,代价太大.有理的往往变成无法诉的,更让人心寒。而吃了被告吃原告的例子也并不少见.法治还是人治?在官场说来,还是"我"说了算.以法治国,路还很长啊

在线评论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诗赋绽芳蕊 今来觅知音
关于我们  |  走近诗赋  |  入网须知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诗赋网    Copyright 2008-2016   zgshif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8006388号
诗赋杂志投稿邮箱:sunwulang@163.com
联系人:轻盈     QQ:418193847、1969288009、466968777     QQ群号(点击链接)     电话:15609834167     E-mail:sttst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