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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九环的文化定义——与余秋雨切磋“何谓文化”
文章来源:转自《旅游纵览》杂志        访问量:1320        作者:陈非        发布:621129        首发时间:2013-02-28 16:13:04
关键词:余秋雨 莫言 文化现象
编语:
余秋雨先生的新作《何谓文化》,是在莫言获奖,足协搬家这类雅俗共赏的热闹中上架的,其光芒已被他们掩盖。都是文化现象,后者被津津乐道,前者却不见反响,我有些不满。文化,这个我们每天都在用,却几乎所有人都说不清的概念,终于有人用最诚恳、最隆重的方式来回答的时候,就这么被忽略了,实在可惜。当然也可以解释为,余先生的作品并不适用于起哄。

                                                命中九环的文化定义

                                   ——与余秋雨切磋“何谓文化”

                                              中国医科大学       陈 非

余秋雨先生的新作《何谓文化》,是在莫言获奖,足协搬家这类雅俗共赏的热闹中上架的,其光芒已被他们掩盖。都是文化现象,后者被津津乐道,前者却不见反响,我有些不满。文化,这个我们每天都在用,却几乎所有人都说不清的概念,终于有人用最诚恳、最隆重的方式来回答的时候,就这么被忽略了,实在可惜。当然也可以解释为,余先生的作品并不适用于起哄。

先了解一下余先生是如何定义文化的。“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这个定义,我感觉不算差,但完全可以继续深入。只是余先生随口说的“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简短的文化定义”这句话,就失言在先了。虽然36字并不长,又涵概周延,可我们知道,王小波在《我看文化热》一文中就幽默地推荐过另一个文化定义,明显要比余先生的短:“文化是一个社会里精神财富的积累,通过物质媒介向时空传播。”当然,梁漱溟还有更短的:“生活的样法。”我喜欢王小波的,或许农民、市民以及多数蓝领们,更喜欢梁漱溟的。其实,寻觅往圣与时贤,象梁启超龙应台们,都有过生动鲜活的文化定义,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应该这样说,所谓“共同体”、“总和”之类的词儿,老百姓很不受用。

余先生无端地自夸,先扣掉一分。再看“创建集体人格”中“创建”这个词。我想,人格不是文件夹,不能“创建”,也创建不了。文化作用于人,向来是自然过程。而人格是从生产和生活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即,在基因的背景下,习染而后衍生,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自上而下有目的的“创造”和“建立”。梁漱溟表达得很浅显很到位:“是养成。”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反问:那中央新近提出的五个建设中的“文化建设”你认为也有问题?——当然没问题,表述上的简洁工整而已。斗胆揣测,中央的本意,应该是建设文化环境,而不是建设“文化”本身。所以,十八大新增的“生态文明建设”就说明,中央已开始打破“工整”,很可能有一天会明确表述为“文化环境建设”。因为,不这样表述,概念范畴将有所混淆。那么,“文化”究竟是什么?

广义地讲:文化不是自然物,除此之外皆文化。狭义地讲,就是精神。或者说,就是与精神产品相关的事象,比如莫言的诺奖小说。从学界相对普遍认可的文化三层次说来看,同样也支持这一观点。即:表层是器物,中层是习俗制度,深层是精神。至于所谓的心态文化、行为文化(如足协搬家择风水之类),只不过是精神的表象或是精神的某种指标。

再看“引导”这个词,它明显带有主观强制的意味和行政色彩。文化现象的生成与取舍既然是自然选择的过程,那么就很难引导使然。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文革”的这种“文化引导”。从其过程来看,似乎有效,但结果却是失败。其原因,只能说是违背了人心的选择,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所以,表述为“传播”足矣。根据各人内心的价值取向,自由取舍,由此衍生出“参差多态”的“幸福本源”。

究竟在文化的定义中用“精神价值”好呢,还是“精神财富”好?我个人以为,还是后者更为准确。价值作为经济学概念,首先遇到的是商品价格,即商品的货币表现。所以,涉及与货币挨着的器物文化,宜用“价值”;涉及精神产品的则宜用“财富”。表达时,如文化价值,精神财富。打个比方,说余先生是一个有精神财富的人,没错。可是说余先生是一个有精神价值的人,就有些怪异。再比如,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品是全世界的精神财富,很好。可是改成它在全世界都具有精神价值,就语焉不详,分量大减了。显然,财富具象,可信可用,是人类共有的。而价值抽象,因人而异,难以比对——价值的比较同偏好的比较一样,不可能有唯一的尺度。当希特勒或本·拉登站在台上的时候,他们也可以讲出他们精神价值的立论,但他们却说不出口,这是他们的精神财富。

“生活方式”归习俗,“集体人格”是习性。既然狭义的文化不含二者,而广义的文化还有其它,定义中不提也罢。经比较我们发现,王小波推荐的定义中还有一个重要概念:传播。这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无法经久传播的文化现象,无论是器物、制度还是精神产品,都不会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更不能算作精神财富。所以对这类文化,不谈也可。

简言之,文化是一种精神产品,在这类产品中,我们筛选出精品将之积累,然后通过各种物质媒介(比如书籍、艺术品等),经过一代又一代,传向不同的地域、国家。精神文化是“建设”还是“养成”,还有商榷的余地。而文化是否具有它的最终目标,同样可以商榷。

余先生认为,“文化的最终目标,是在人世间普及爱和善良。”这当然没有,但并不透彻。爱的半透明性和善的制度起源,使我们有了一种打开缝隙,进入细部的强烈渴望。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我们先假定文化真有一个最终的目的,但这个最终的目的或目标真的是爱和善良吗?

先说爱。爱不是器物,也不是制度,应属精神范畴。那么是否可以说达到它就达到了文化的最终目标呢?显然不可以。精神是文化的核心地带,但核心地带不等于核心。我们不妨从文化的对立面谈起。其实余先生自己也说过,“比下定义更精彩的是明确设定对立面。”但他这句话只是用在了讨论“小人”的时候。讨论文化时从未涉及,这很让人遗憾。文化的对立面是什么?是生物。文化与生物是我们人类自身朝夕相处的两种永不可分的属性。精神文化正是对应生物的自私本能应运而生的。动物世界也有爱,那是血缘之爱;商品世界也有爱,那是互惠过程中对利的爱。而狭义文化下的爱,是无条件的爱,准确的表达应该是没有抒情与形容的另外的专有词汇:利他;加上限定就是,无条件利他。血缘之爱是亲缘利他,其动机是本能;利人利己的交换是互惠利他,其动机是利己;而文化所要造就的,是一种广泛的群体选择的无条件利他。所以,用“爱”作为文化的最终目标,显然是模糊的,不彻底的。无条件利他才是我们要寻求的文化的最终目标。说到这里,其实并没有穷尽解析。也就是说,必须指出达成目的的途径和机制。这个途径和机制就是,用文化的核心力量,在相当的程度上,重组基因为人类设定的行为程序。

再说善良。“良”字,梁漱溟曾引证孟子的话推测过它“本能”含义的起源,这里姑且不论,只说“善”。问底穷根的解析最好从词源开始,那我们就从善字的“羊”字头说起。

《论语·八佾(第三)》中有这样一句:“告朔之饩羊”,这句话的意思是,每月初一祭庙用的活羊。于是我们联想到,自己双肩扛着即将牺牲的羊时,就构成了为社会负责的“義”字。这个字的构造表意为“我肩上背着羊”是十分明了的。而且那个“我”所付出的牺牲的大小,是要符合规定的,即一定的牺牲,放在一定的献台上。这时,构成的不正是“善”字吗?(参见今道友信《关于美》)善字的下半部,可以肯定的说,就是高脚木盘一样的献台,上面大约铺着草叶。

在这里,“符合规定”很重要。善虽然是一种行为,但已是制度习俗约定下的行为,当然不无内心的自发。于是我们了知,若要行善,就要符合道德良心的准则,抛弃私欲。这对于自己,却乎要做出些牺牲。因此,善是与牺牲有关的。当付出的牺牲极大,当这一牺牲超越了一切规格,更高一级的字就出现了:美——牺牲的羊,大;甚至不是羊,而是自己的生命。这样看来,美作为价值,比作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还要处于上位,还要高一等,它是文化理想中的最高概念。于是,善并不是文化的最终目标就不言自明了。当由美的本质作为发端,人人都能把为他人、为种群牺牲一己之利的行为当做习惯的时候,不正是群体选择无条件利他的人类文化最高境界到来的时候吗?所以,爱和善良只是通向这个最高境界的必经之路和海拔营地。

说到这里,我们还是不得不为余秋雨先生未能射中文化的十环而深感遗憾。遗憾还有下面两个。

在前有“馒头文化”后有“妓院文化”的混乱不堪的以“文化”作为前后词缀的当代习语中,我们无奈地看到了余先生似乎也在添乱。象什么文化骄傲、文化等级、文化欺骗、文化耗损、文化行为、文化品行,民生文化、生命文化、书面文化、咬人文化、谋臣文化、谋术文化、个体文化、局部文化、身外文化、大批判文化等等,自制了30多个。我个人以为,这些“文化”词组中,多数可以拿掉“文化”这个“缀”。比如,余先生说过的“文化道义和文化良知,永远是文化的灵魂所在。”其中的道义与良知,就完全没必要用“文化”去修饰,拿掉“文化”是完全可以的。

余先生辞职而行文化苦旅,一定有其多方面的动因。但我们在他的字里行间明显感受到的是他对“小人”的切齿的痒痛。在《何谓文化》全书中,他把这种痒痛象生理盐水溶进血液般地融进了词章,并渲染着气氛。同时,他也用升华这种健康的心理防御机制尽力做着摆脱的姿态。但我们更多看到的还是对恩怨的“黏着”和对读本受众无意识地“文化”惊扰。将心比心地讲,如果我也有曾遭际余先生的全部苦厄,我可能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但是如果真有刨根问底的意抉,在人类全部的精神财富中,是不难找到解答与解脱的。我以为,所有恶意攻击余先生为人的人,都是生物属性使然。

先进去看。在没有外敌入侵或灾难震现的时候,种内的个体通常是敌对的,因为要面临食物等诸多生存要素的争夺。所以,“友善即使在大自然中存在,也是不充分的,必须制造。”对领地做过专门研究的阿德雷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公式:“A=E+F”,A为友善,E为同种成员中生出的敌意,F为偶然性的灾害。即同类中外部的敌对与灾难压力越大,内部的友善和团结就越强。马克思则更一针见血:“只有在对另一个阶级进行的斗争中,单独的个人才会形成一个阶级;否则,他们只是作为竞争者而处于敌对状态。”所以,我们不得不感叹阿德雷的见地:“敌对是一种生物学状态,它是其全部成员的天然的反应。”

再跳出来看,社会生物学依然有着超强的解释力。威尔逊在《人类的本性》中一语道明:“如果攻击不会造成任何益处,则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它也就不会成为遗传中的一项。”这是对个体而言。对物种与种群而言,“同类间的攻击是对环境拥挤做出的反应,它会导致物种生存上的合理分布。”

说到这里,余先生可以释然了,“不垢不净”;大家也或终将释然,“不生不灭”。但留下的话题依然庞大艰辛而且沉重:文化绝对可以造就广泛的无条件利他吗?如果不能,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这无法绕过的生物属性?显然,这不是今天可以完整回答的问题。

我们无意贬损余秋雨,只希冀探寻文化的真谛。尽管书中“学理、生命、古典、大地”四篇阐释的命名还可以进一步商榷,但其内容却已不止一次地泛映出艺术与思想的光泽。在《身上的文化》里,我们惊叹余先生“自守”不如“交融”的洞见。《向市长建言》,则向我们传播着“公共审美”中“免惊扰”的正见。而《谢家门孔》的开篇,具足了“诺贝尔”的神韵;那尾声让人怦然心跳的精致画面,简直就是“奥斯卡”的再次重现。这些或静静流淌或倏忽而现的精神之光,在人类精神的财富库里,期许会有他的一个席位。但我想,如果再过两个五百年,让人千年一叹的,一定还是他那古风犹在的独到的书法名篇。

                                               (作者:中国医科大学神经生物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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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621129 评论 (评论时间2013-03-01 07:35:22)  

在这么一个浮躁的时代与现实交叉点上,能如此细加品读一部书稿,估且不计较书的作者是否是名人,单就这种专著与宁静,便足令当下的文人取其静、汲其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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