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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境界自成高格 ——读作家刘亚莲长篇小说《又是秋风乍起时》
文章来源:自创        访问量:2183        作者:郭有生        发布:郭有生        首发时间:2021-08-11 14:55:29
关键词:有境界自成高格 刘亚莲 又是秋风乍起时 郭有生
编语:

有境界自成高格
——读作家刘亚莲长篇小说《又是秋风乍起时》

郭有生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
      词是如此,小说何尝不是如此。
      读陕北著名作家刘亚莲的长篇小说《又是秋风乍起时》,对此深有感触。难怪该小说入选2021年6月份中国好书榜。
      小说,我们时常能看到一种学养底蕴的境界。看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你会发现他对佛洛伊德心理学认识之深;你看徐迟的报告文学,你会惊讶他自己也快是研究哥德巴赫猜想的专家了;你看《红楼梦》,你会感叹曹雪芹对大观园的描写,处处是园林行家的笔触。刘亚莲的小说也有这个味,比如她写永义和染坊,谈染业祖师梅葛二仙,说染坊春联“竿头悬翠色,缸内起金花”,聊印花布的扎染法,介绍上色“染一遍称玉白蓝,两个玉白蓝为毛蓝,两个毛蓝为深蓝,两个深蓝为缸青,也叫藏青”,无处不显示作者对民间印染业的谙熟。读这样的小说,我们感觉真真切切走入染坊,父亲是染坊的一把好手不再是一个形容词,而是活灵活现的站在我们面前,对塑造人物,为情节的发展埋下伏笔,都显示了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我常想,有些小说家写豪华的盛宴,不能在笔下把一碟一碟的美味佳肴端上来,写中医专家不能把五行生克医理的君臣佐使用药说几句,写书画鉴赏家总一笔带过,写谋略家却和平庸的人差不多,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所以看起来似乎总缺点什么。而刘亚莲的写染坊,有一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境界的感觉,而又不同于印染业的教科书,哪一处不是文学的笔调、刻画的需要呢?哪一处不是情节的一环呢?
      写民间的秧歌,走不同的阵图,她写道:“父亲最经典的阵图有,里外十二莲灯、蛇盘九颗蛋、天地牌子、枣骨子乱开花、三鱼一只眼、千里一朵云等等”,看来“父亲”的迷人之处不少,难怪有女人钟情。写“敖包”一词的来源,让读者也感到走入了内蒙。姐姐跟上父亲,过黄河走了,作者写道“母亲把目光拉得很长很长,长得能跨过黄河,系住对岸的吕梁山脉。”这分明就是诗,没有对诗意境深度的把握,也很难写出这样的句子。父亲因奶奶斥责“那女人”,而出走,“他从母亲身边走过的时候,狠狠瞪了她一眼,脚板很重,重到可以把院子里坚硬的地面踩出裂缝,这裂缝,吞没了母亲最后一丝的希望。”这儿写父亲的恼怒,写母亲的感受、心痛和失望而出现心理幻视“踩出裂缝”,无不是对人情世俗的洞察。对民俗的了解,也让人感叹,如陕北方言“拜老子”,窗纸暗了点清油让亮起来,甚至用民间验方车前子,等等。
      看来,学养来自无字之书和有字之书,也来自自己的生活实践和各种艺术活动。
      看刘亚莲的小说,语言境界可以用这么一个比喻“看山葱茏并有宝藏,看水澎湃又有骊珠”。或者说她的小说语言,表层鲜活生动而又富有灵性;深层蕴含丰富而又暗藏机巧。
      可见语言锤炼的功底。
      好的语言,不仅在炼字巧,修辞美,也在句式的恰到好处,句群的布局更具魅力。
       作者写金牙,“女人说这话的同时,把秋水般勾魂摄魄的目光黏在父亲的脸上,久久不肯挪开。”这里一个“黏”字,有炼意的高妙,既有诗歌炼意的蕴情,又有小说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刻画人物性格的特点,并成为情节链上缀着的一个明珠。作者比喻父亲看晾好的布匹,“就像一个皇帝凝望着自己打下的江山”,生动地表现了父亲对凝结自己心血的布匹的珍爱,对自己劳作成就的自豪,对未来生活欣喜的期待。
       作者写金牙走了,“陈箱档只淡淡的回了一句:哦,晓得了。声音低沉,像一股从峡谷里吹出的阴风,带着深不见底的忧郁”。作者明白,人的语言,有时其蕴含的意思、情感和心态,不在语言表面,而在语调。就像同样是一个答应的“嗯”字,爽快的答应,犹豫的答应,不耐烦的答应,生气的答应,语调都会不同。这个比喻,实在用的很准确,很生动,而又耐人寻味。
       姐姐秋儿被带走了,于是“别人的时间都是一一闪一闪地过,而母亲的时间,则像蜗牛一样一寸一寸地爬,这每一寸,都划在她滴血的心上”。我们常听这样的话,“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或者“欢娱嫌夜短,寂寞恨更长”,看来人们对时间长短、时间位点和时间顺序的感觉,时常和人的情感、心理状态有关,作者这样精彩的句子,也正反映了这一点。
      杰出的小说家,写法一定有自己的一套,不会老跟在前辈的屁股后转悠。
      刘亚莲的这部长篇小说,总能看到一些散文写人叙事的影子。这样写,看起来有些“散”,却更接近生活,所以就更显得真实,更富有人间烟火味,也就更能动人。
      比如第11节,写豆子哥给小狗黑子起名,写编蛐蛐笼子,写吹叶哨,写和豆子哥一起听母亲讲神话故事,一起遛鸟等等,都是互不关联的生活小事,是散文的写法。从整个小说来看,先写父亲,再写豆子哥,最后写萍儿和李翠萍。也有些“散”。
       散而有味,有何不可! 把“散”融入小说,张弛有度,更容易把时空纵横的生活片段组织起来,也更具有生活感。我讨厌过度的冲突,讨厌安排好几条冲突线,没有悠然自得的生活描写,这分明是娱乐至上的写法,是通俗小说的技法,给人非常虚假的感觉,纯文学很少这样写。
      小说当是虚构,散文当是写实。她的小说是一种纪实性的小说,所以许多情节也像散文一样,就是生活中发生过的,所以顺手拈来,就有真之可信,善之价值,美之魅力。
      作者有在内蒙找姐姐的经历,所以给人感觉写的真实总是大于虚构。如找姐姐的路上晕车,晕得难受,“心肝肺都被抖成了碎片,肠子断成一截一截”,何等真切。能找到姐姐,只因有人把自己错认成姐姐,让自己猛然醒悟此人应该认识姐姐,而随后真的找到,这戏剧化的一幕,虚构很难想出此等巧妙的转机。拿出小时玩过的染色杏核,想唤起姐姐的回忆,又是多么的合情合理。姐夫看到妻子找到了亲人,出门去买鸡买鱼,高兴的“拿着篮子出门后忘了穿外套,穿了外套出了门又忘了拿钱”,多么感人。写姐姐潜意识里喜欢蓝色,是因为她们就生在一个“挂满蓝色布匹的那个小院”,又是直撞读者的心扉。
      散,散得何等的有独特性,散得何等的有艺术性。
      过去常听说,主题当鲜明;现在却常听说,主题当扑朔迷离。主题鲜明,是情节剪裁的单向性;主题朦胧,却是情节剪裁的立体性。一个视点集中,像牡丹园看牡丹;一个视点却更生活化,像春天在郊野看百花。如《红楼梦》,鲁迅先生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样看来《红楼梦》就具有这样的特点。正如余秋雨所说“伟大的艺术作品,没有清晰的主题思想,也没有简明的结论。”我见过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那老渔民是失败者,还是胜利者,主题难琢磨。也有人写小说会安排几条主题线,想来个多主题小说。也有人,把人和故事写出来,不以主题来剪裁,而写得更丰满,至于主题不硬塞给读者一个主题,而让读者去思考,这是对读者的尊重
      那么刘亚莲《又是秋风乍起时》怎么样呢?有个文友说不知写什么,我听了这带着贬义的评价,却分明感到是褒奖。
      当然普通人看小说,也许并不会思考主题,他也许会对小说中富有哲理的句子倾倒,比如可能注意到刘亚莲小说中所说,“人一生中的许多麻烦,多半是由于太快地点头或太慢地摇头”之类。或者“母亲常说,一个人的心小了,所有的事就大了;心大了,所有的事就小了。”而对读者的影响,更多的是对一些小细节或小情节,有所感悟,而融入自己的思想。只要这小说,有生活气息,能生动地表现人的个性,能体现洞察世间万象,就会在读的时候,有触动人心灵的一瞬。你会在哪儿艺海拾贝,是多是少,谁也说不准。甚至有些思想结论,读者倘若说出来,你会感到意外。如我看作者写金牙骂人,“明知道是个破车还非要走夜路,转世投胎也不在乎迟走几个小时。“这黑天半夜荒山野岭的,下车后被狼叼走,你就没有祖宗了”,我脑子中闪现的是只要经常做一件事,你就会成为天才,你看金牙这骂的,很有语言天才的味。
      写到最后忽然想到一点。
      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写,我们看她的小说,就似乎随时能看到她叙述时的情态,笔调也随之或庄或谐,而在庄谐间进入“她”的内心世界。无须多说,随意举一例。
      她在内蒙包头哈业敖包镇白铁铺找到姐姐,姐妹相逢心是暖的,却写道“又是秋风乍起时,窗外,风也萧萧,雨也潇潇。”这反差中形成一种衬托,技巧何等娴熟。写到这戛然而止,给我们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又是大智慧的笔墨流露出的表现自信。而这“庄”的笔调,又让我们感到“我”找到姐姐后,由兴奋趋于平静的心理,为下一节自然而然转入回忆做好铺垫的一笔。
      而幽默也是一种境界。
      幽默不同于诙谐,读者思而微笑是幽默,触而爆笑是诙谐,所以幽默更需要一种智慧。抿嘴微笑还是捧腹大笑,也许是二者的面部表情特征。
       幽默有酸幽默,甜幽默,苦幽默,辣幽默,种种不同。往往反映了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幽默之人的不同心态。
      矛盾的统一,也许是幽默的内部结构,是和谐与冲突,合理与悖理,也是也非,有机结合的产物。
比如这部小说,有这么一段:
       豆子哥画的黑子像极了,画完后,还不忘在画像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上“刘黑子”三个字。自作主张让黑子与我们同姓,我是同意的。
      中国人历来骂人会有“狗”这样的字眼,没有谁会说狗是自己的本家。所以从常理来说,这有些荒唐;但从“变理”来说,也即在一定的条件下,又是合情合理的。
      豆子哥,喜欢“我”,自然就喜欢这个“刘”姓,这是心理学中的晕轮效应的表现,所以他喜欢的黑子,也觉得该姓刘;“我”对豆子哥的依赖、信任和感情,对小黑的疼爱,也决定了“我”对这个用姓的态度。所以当我看到豆子哥这个对黑子戏谑的称呼,而“我”又严肃的说“我是同意的”,觉得是一个甜幽默,人物甜,读者感觉也甜。
      而这也让我想到了一句歌词“就像老鼠爱大米”,谁会把自己比喻为老鼠呢?又有谁会把所爱之人比喻为大米呢?形似神不似的不和谐,却有幽默的效果,这蕴含矛盾冲突的语言就会有独特的魅力。
      再比如这么一段:
      我讨厌二狗子还因为有一次我们在河里打水漂,英勇无比的豆子哥只打了五下,可二狗子却打了八下。尽管二狗子很讨人厌,但他有一条新卡其裤子,所以,豆子哥让我处处让着他。
      这讨厌他,荒诞而又合理;这让着他,也荒诞而又合理。幽默自在其中。
      写小说,没技巧不行;有技巧,没学养的滋润,就会不厚重;有学养,没有高深的审美理念,就会走入歧途;有审美理念,没深刻的思想,就会缺少灵魂。作家刘亚莲长篇小说《又是秋风乍起时》,能把这几者能完美的结合起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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