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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韵律学》笔记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3511        作者:刘聪美        发布:刘聪美        首发时间:2010-11-15 19:18:43
关键词:韵律 音律
编语:
诗歌和任何事物一样,万变不离其宗。就汉语诗歌而言,这个宗就是韵律。音律围绕韵律的变化而变化,它的变化形成不同的诗体。音律是诗歌与散文的共性,而韵律是区别诗歌与散文唯一的分水岭,这两种文体本来就是从语音上是否具有韵律来划分的。

《诗歌韵律学》笔记9

 

《诗歌的韵律与音律(以采薇《时光》为例)》 

 

诗人采薇于11月11日发了一首名叫《时光》的诗。我把显然属于笔误的几个字略加改动后,把原创诗行排成如下诗行并注上尾脚拼音,再加上韵拍长停的位置(//)和诗行内半停的地方(/):

 

桂花笼着zhe/秋天的月色se,//

 

轻飘飘的开出/无尽的吟哦e。//

 

所有的悲喜,/在如许的漂浮中错落。//

 

秋水流入/岁月的小河,//

 

长长的洇渡,/生生割裂的,//

 

是/最恍惚的因果。//

 

忘记生命最初/如许的婀娜,//

 

听风声/软软的滑过耳膜,//

 

那首舞曲,一声一声/读出心底寂寂的莲歌。//

 

安详的倾听/游乐园的老歌,//

 

纵然是/沙哑的音色,//

 

浮生未歇,依然有/时光与之轻和。//

 

白鹤/飞过,//

 

只一个转身,布局出/生命的斑驳,//

 

那一亮翅,/已然动人心魄!//

 


 

此诗先撇开诗节不说,因为诗节相当于散文中的段落,很容易理解。我只就诗行说说我对诗歌的观点。就汉语诗歌而言,只要是诗歌,它也必然表现为它首先就是韵文。凡韵文,都有韵脚,它每隔一句或几句就会重现,对于通韵诗歌而言,它的尾韵总属于同一韵部。

 

此诗就是通韵诗歌,韵式为十三辙中的“o韵”。此诗含15个标准诗行。标准诗行是指相对独立的一个或几个诗句的尾韵与前一诗行或后一诗行的尾韵属于同一韵部。不难看出每一标准诗行正好就是一个韵律节奏(古代有诗歌理论称之为韵拍)。诗歌的音乐美首先就表现为韵律美。这首诗它的声音美主要就在于这15个韵律节奏引起的回环往复的声韵共鸣之美,这种共鸣来源于15个同韵语音流的多次复现。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押韵现象。临近的几个语音流,如果其结尾是同韵的,必然会引起前呼后应、环环相扣的声韵和谐相押的声学效果。

 

此诗第一行里含有一个行内韵短语,是一句话的主语部分,可做短暂停顿,其实它刚好也是此行中间半逗之处,这有点象法语诗歌的半逗律现象。一个标准诗行的半逗之处的规律,首先就表现在它往往就在行内韵处停顿。这样停顿的好处是,此行被一分为二,前半部分与后面部分同韵,也自然相押韵,从而也形成两个半句间的音韵之美。一个标准诗行中,如果含有二个分句,两个分句的音节的多少也基本相当时,半逗处就刚好落在前一分句的尾部;如果两个分句中前句的音节少得多,则这个半逗处就往后移到后一分句中某个从语法上相对独立的成分后面(也基本上落在整个诗行的中间位置附近),比如

 


那首舞曲,一声一声/读出心底寂寂的莲歌。//

 

如果标准诗行本来就只一个句子,那么这个停顿处也大致在此句的中间某处相对独立的语法成分之后的位置。总而言之,标准诗行的半逗处,除了其中有行内韵的情况外,一般来说,就落在诗行中间相对独立的语法成分之后的位置。这个半逗处,是仅次于行尾韵脚的停顿的地方。行尾韵脚停留的位置产生最强劲最响亮的节奏点,我称它为韵律节奏点,次于它的节奏点就是诗行中间半逗之处,我叫它半逗节奏点。标准诗行内部音节与音节的关系,我称之为音律。所以一个标准诗行的音律的规律,第一个就是它的半逗节奏规律。第二个就是除此之处,它内部被一为二的前后两部分行进的声音同样遵循散文的音律行进规律,也就是正常的语法语气上的自然节奏规律,这也是诗歌与散文的共同之处。

 

每一标准诗行中,半逗节奏点与韵律节奏点之间形成基本均等的两部分,前者用升调,后者就用降调,前者若用降调,后者就用升调。每一诗行都如此一一对应,从而形成整齐的回环往复的波涛般推进的声韵美学效应。诗歌的音律美是因其韵律美引起的。韵律美是诗歌最根本的自然属性。由于韵律的领导控制作用,音律服务服从于韵律,协助韵律完成诗歌和谐优美的声韵过程。

 

好多语言其诗歌的诗行的音节是一样多的,基本没有尾韵的押韵,也形成了声音的韵律美效果,那是由于那种语言还含有其它成分,比如轻重音、高低音、长短音有规律的搭配组合。有的语言后来也发现了韵的作用也开始用尾韵,这时的诗歌比没有用韵时的诗歌更美了,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同韵语音流共鸣共振的神奇作用。歌德说,“韵律具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我想这个魔力其实就是这种天然的声学共振规律。这也就印证了哲学家美学家黑格尔的话:

韵在诗里得到发展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心灵要倾听自己的声音这个需要更充分地突出了,它在同韵复现中获得了满足。这种同韵复现的音质于是就把过去依音律调节的固定的时间尺度的节奏(音步、音节的整齐)推到无足轻重的地位了。通过同韵复现,韵把我们带回到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韵使诗的音律更接近单纯的音乐,也更接近内心的声音,而且摆脱了语言的物质方面,即长音和短音的自然的长短尺度。

这也同时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齐言诗与杂言诗无论古今,文言也好,白话文也好,它们之间的韵律美效果并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不同,就因为同韵语音流复现的音质(韵律)把由依音律调节的固定的时间尺度的节奏(音步、音节的整齐)这种音律推到无足轻重的地位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长短句的部分诗经,长短句的楚辞,宋词,元曲,民谣,现代很多诗行长短不一的以白话文创作的韵律显明的诗歌,它们和三字、四字、五字、七字等等音节数一致的齐言诗一样有同工异曲之妙。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都含有显明韵律节奏,不同的只是音律上时间长度不同而已,而且由于长短句诗歌的语句没被固定在相同的字数或音节的多少上,所以它的语句比齐言诗灵活得多,句式丰富多彩,可长可短,标准诗行内句子的数目少则是一句,多则三四句以上,只要其韵间距控制在相应范围比如30个音节内,这样的诗行都是可被认可的。当然韵间距控制在20个音节之内为好。实际上韵间距的大小及其所含诗句数量、音节的多少,正好决定了不同诗体的变化规律。

我在此所例举的这首诗,全文大致180个音节,平均韵音距12个音节,平均韵密度1/12,这样的韵密度是十分适中的,10个以内显得太密,而16个以上就显得有些疏了,而20个以上就太疏,30个以上就基本上叫听觉无法感知了。这样看来,当代白话诗的创作要特别注意韵间距的把握。目前基本上不存在韵太密的问题,主要的症状是大部分所谓的诗压根就没有韵,也可以说是韵间距无限大,另一种叫人担忧的是,作者也知道用韵,知道韵律的重要性,却为了容纳更多的信息量,为了更轻松地写作,就把韵间距拉得很长,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不但现代诗人中一些老诗人(比如严阵)有这个毛病,我们当代更有很多很多这样的诗友。这个现象不容忽视,因为它是诗歌散文化的第二个大敌,虽然这是韵律诗歌内部存在的问题。当然第一个大敌“分行散文”,当是我们汉语诗坛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最大最顽固的敌人,是我们必须打击的对象,现在充斥于诗坛的十之八九都是这类非诗作品。这种鸠占鸟巢的局面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如果诗歌理论家以及官方文学机构还不对此正本清源的话,这种可怕的局面还会愈演愈烈,因为太多太多的诗盲们已完全偏离了诗歌的正轨却又迷途不返。

 

诗歌和任何事物一样,万变不离其宗。就汉语诗歌而言,这个宗就是韵律。音律围绕韵律的变化而变化,它的变化形成不同的诗体。音律是诗歌与散文的共性,而韵律是区别诗歌与散文唯一的分水岭,这两种文体本来就是从语音上是否具有韵律来划分的。

 

如此说来,闻一多何其芳等人倡导的“格律体新诗”也就要不由得要叫人给它打个问号了。“格律体新诗”有完全限步之说,也有完全限字之说,也就是说每一诗行与临近的诗行一定要确保固定的音步或音节数,这样就仿佛使每行在时间尺度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也就具有诗歌的音乐美了。就汉语诗歌而言,如果没有韵律的回环往复,句子所含的音节或音步的多少再怎么整齐和固定,其实也不能形成什么特殊的声音美,那最多只能称之为骈文,亦然属于散文范畴。而一旦这些句子含有规律性的尾韵且句子的音节数不是太大(比如说20个音节),那么这些句子无论其整齐与否,音节的多少其实也就与诗歌的韵律美基本上没什么关系了。“格律体新诗”之外的"自律体"和“自由体”,只要有韵律的存在,也照样具备诗歌的韵律美。而且音步之说是从希腊语、英语等外国语诗歌理论借来用以分折汉语诗歌规则的,这几种语言最主要的诗歌节奏不在韵,而在轻重音、长短音的搭配上如果有一定的规则,就会产生强劲的节奏,诗行与诗行是有过整齐的轻重长短搭配的固定音节数和音步数来形成的,这其中每一音步都含有或轻或重、或长或短、或高或低的音节,合乎那种语言特点的固定音步数,当然也就形成了符合使用那种语言的民族的审美习惯,通过这些音步整齐的诗行的循环,也达到了韵律美的效果。被“格律体新诗”排除在除的所谓的韵律有规律而音步不整齐的诗歌就被认为是另一种诗体,甚至不承认是诗,这种诗体其实正好就是“自由体新诗”最有价值的部分,自由体中有韵的那一部分是属于诗歌的,无韵的那一部分其实并不属于诗歌。尽管英语中后来因为惠特曼的倡导有了自由诗,我认为那相对于英语这种语言来说,那也是可行的,因为这种语言的节奏特点是重轻音显明,可以不通过韵律的作用形成音律美。还有人说弥尔顿、莎士比亚也用了无韵素体诗,也是自由诗的开拓者,我看这种人真的是不懂英语诗歌的特点,英语完全可以不借助韵律就可形成音律和谐优美的诗歌,古代英语以及欧洲大部分语系都没有韵律诗歌,没有韵的概念,因为这些语言的韵属于贫韵,更难靠它写出诗歌来,这些语言后来也学会了用韵,据语言学家研究证明,还是从汉语等东方诗歌中学来的。中国新文化运动中在诗界倡导的自由诗运动,其特点是:“从作品的结构形式上看,一般指不受格律限制,无固定格式,注重自然的、内在的节奏,押大致相近的韵或不押韵,字数、行数、句式、音调都比较自由,语言相对通俗的诗歌。”这一定义有其合理的成分,比如“语言相对通俗”就指的是白话文,“不受格律限制,无固定格式”这话也对,“字数、行数、句式、音调都比较自由,”说得也很有道理,但另外两点就说得不够准确甚至有严重的错误。“注重自然的、内在的节奏”中所说的“自然节奏”无法就是指语法语气上和散文和平时说话一样,这个说得就有道理,因为既然诗歌也是一种文体,它怎么变化也有合乎人基本的语言习惯;“内存的节奏”这一说法就叫人不知所云了,如果把它说成是诗歌最本质的韵律节奏就好了,可实际上人们都把这解释成所谓的“情感的波动”之类叫人臆猜的十分不确定的东西了。“押大致相近的韵或不押韵”这句话前半句说得非常好,这话连鲁迅先生也说过,诗人毛泽东也如此认为,可后半部那个“或不押”就大错特错了。“内存的节奏”与“或不押”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已在诗界遗害百年了,这样的流毒如果不根除,甚至还会遗害万年的。这可不是耸人听闻,完全会成为现实。就目前而言,在这类糊涂的指导思想的引导下,每天所产生的非诗作品至少有99%以上。而真实能坚持用韵律语言来创造诗歌的诗人十分罕见,而且这类作品还难登大雅之堂。最近的第五届鲁迅文学诗歌全都奖给了五个写“分行散文”的所谓的伟大的“诗人”!之所以说伟大,是因为这些“诗人”不但让普通的民众羡慕不已,就连官方的高层比如这些诗人所在的城市的市长市委书记的高度赞扬,认为这样的诗人为他们的城市带来的荣誉,于是就称这样的城市为诗城了!所以这个伟大的称号当然当之无愧了!这类可笑原本就是常识性错误引起的。怎么能给散文作家的散文作品颁发诗歌奖呢?但官方最高级的文学机构就认为这一分行而形成的文体就是诗歌!

如果那个诗人的作品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又在本国甚至全世界都产生的深远的意义,他所使用的某种诗体就会为人们认可为什么什么格律体,比如彼特拉克十四行体,斯宾塞九行体,但丁三联体,乔叟首创的英雄双韵体,荷马史诗体。至于中国唐代后产生的几种格律体,虽是被官方规定为格律体的,但也有其合理的被证明是可行的理论依据。但是在还没有诞生被普通认可的真正值得尊重的白话诗歌之前,就给诗人自己创制的作品命名为格律体新诗是非常不科学不成熟的学术表现。相比较而言,黄淮、周仲器提出的自律体和共律体这两个概念就有其科学性,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总体说来,我们不必给诗歌分类分派,诗歌就是诗歌,只要是能产生回环的韵律美、和谐的音律美的作品,我们就可称之为诗,否则就为散文。

 

2010年11月13日草稿,刘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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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已经被修改 2 次         最后一次的修改时间为:2010-11-16 08:15:45
文章评论
月夜流霜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1-16 12:48:02)  
这诗这韵,温柔祥和;即便秋天,也见绿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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