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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鲁再聊什么叫律师?
文章来源:原创        访问量:397        作者:鲁邦升        发布:鲁邦升        首发时间:2017-08-26 10:15:25
关键词:中国诗赋网
编语:
什么叫律师?
      别以为这是个无聊的话题,其实是个严肃的问题,压根儿是个政治课题。这就象“什么叫人”一样,看上去很荒唐,实际上很多人无法回答,也不敢正视,除非他是圣人。
      那么什么叫律师?假如回答“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老鲁可以肯定地说,他只有幼儿园大班水平。因为根据现在的教育模式和人的成熟程度,只有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才会准确无误地转述老师教导。此君能准确转述《律师法》第二条对律师的定义,不是幼儿园小朋友又是什么?人一旦读小学了,警匪片看多了,往往就会把老师的话添加一点趣味,因此很可能会回答“律师就是为坏蛋辩护的人”;假如是初中生,可能会回答“律师就是一个撒嘴皮的人”。
      不错,律师是擅长撒嘴皮,但这个回答肯定是错的,毕竟是个初中生吗,如果升高中了,或许会回答“律师是个有口才,凭嘴巴混饭吃的人”。
      律师的确是个“凭嘴巴混饭吃”的人!但这个回答也是不正确的。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当然需要吃饭,混饭的主要资本的确是口才,但仅有口才是远远不够的,否则社会会大乱,所以也是错的。
      在读理工科的大学生看来,“律师就是凭死记硬背的那几个法条,以钻牛角尖为职业的人”,老鲁过去就是这样评论律师的,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结论也是错的。为什么会导致这个错误认识?因为根据中国的教育模式,读理科的人往往比较聪明,因为理科需要理解,而文科主要凭记忆。事实上,现在社会上至少有80%的律师,是凭记住的几个破法条,咬文嚼字,然后以钻牛角尖的精神在混饭吃。这种律师办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没有任何问题,但若是碰到隐藏着多重法律关系的就不能胜任了。当然,假如碰到一个也象机械人似的法官,这种方法挺管用。
      很有幸,碰到博士了,而且还是读法学的博士,这时他对律师的定义又会所有变化了。
      在法学博士看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固然是律师的职责,但作为法律人,应当要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主要职责。所以,法学博士们往往会把律师定义为“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执业人员”。
      不错,这个定义是正确的。现关键问题是如何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于这个问题,法学博士们又难以回答了。
      其实,律师就像道士,法律就像道士念的经文。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家里闹鬼了,才请道士去捉鬼的。
      既然律师就像道士,那么经文一定是要会念的。问题是经文是虚的、死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融通,但融通是需要一定功力的。经文与功力是两码事。捉鬼凭的是法力,不是念几句经文,鬼就会缴械投降、弃恶从善的。所以,只会念念经文的道士,可以吓退没见过世面的小鬼,但不可能镇得住见过世面的大鬼。
      现在的问题是:凡是道士协会备案的,没有不会念经文的;而真正有法力的道士却少之又少。所以社会上又流传着“律师就是骗子”的说法。
      不错,从某种角度来看,律师的确像个骗子,只是律师是个法律认可的合法骗子而已。老鲁在担任投资公司老总期间,曾请过八个道士来捉鬼,但这八个没有一个会捉鬼的,馒头倒被吃了不少。不请还好,请了损失更大。
      那么什么样的道士才具有捉鬼的本事?也就是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老鲁从一出道就说了:律师应当是一个社会人,律师的专业水平不是体现在法律本身,而是体现在产业领域。法律知识对执业律师来说,充其量只占10%。律师是否有捉鬼的本事,关键取决于他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思辨能力。律师的胆略、社会阅历、道德水准、人格魅力,是衡量能否胜任复杂疑难案件的基础;敏捷的思维和洞察力是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切入点的前提条件。一个优秀律师不一定是法学专家,但必须是个精通哲学、人文科学,正义感强、有道德和社会责任心的道家。律师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关键取决于对法律精神的把握。只有正确领悟立法本意,才可正确处理“情、理、法”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由此可见,律师除了人品外,在知识结构方面必须要懂得辩证法,最好能懂得周易。这就是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可能会念得一口好经文,但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具有镇服大鬼本事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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