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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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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媚俗”
文章来源:原创        访问量:1029        作者:醉玉如雪        发布:醉玉如雪        首发时间:2009-11-15 15:10:00
关键词:关于“媚俗”
编语:

 

 

最初知道“媚俗”两个字时,有些说不出的厌烦,当然也很忌讳,生怕自己的文字会与之有什么些许的牵连,写字为文的时候也十分注意,生怕哪一点点的不小心就会担下这个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的嫌疑。

但是,人的观念或是人的观点会是转变的,虽然有些自然而然但却真的是触不及防,尤其在人气旺又喧嚣热闹的网站里,媚俗的风气比比皆是,久了,已经置身其中很久的自己仿佛也沾染上了很多的俗气,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竟也在不知不觉间断不如从前那般小心翼翼,其结果,就像诗人廉戈所说的那样:如果有某个作家不能被指责为因循守旧,那个人,便是我们这位作家,她的作品以女性所特有的细致、典雅和最可信的道德力量,证明了作者豪迈的大无畏精神有多大,她所表现的艺术分寸也就有多强。

无疑,这样的文字给了我一种鼓励和鼓舞。

 

查阅了一下辞海,才了然出“俗”的真实本意,既不是一开始就人云亦云的那种理解,也不是现在人们所泛指的那种。

俗:是指大众的,风俗的,没出家的,当然也有庸俗成分在里面。

将这些概念给一一对号入座才知道,媚俗,既是迎合大众的,又是迎合风俗的;既属于庸俗范畴的,也是有我在内的芸芸众生,仿佛,恍然明了之间才懂得,不“媚俗”就无法获得大多数,不“媚俗”就无法让自己的文字存活,当然,不“媚俗”,也就谈不上生命力,毕竟,自己面对的是芸芸众生,而不是为数少得可怜的学者和高人,况且,即便是学者或是高人,也一定如我一样地要吃饭要穿衣要生活,这样一想,倒觉得,生活在俗世之中,任谁都逃脱不了一个“俗”字。

当然,“媚俗”好像又被分派到另一个层面,比较没有分寸地迎合、有些忘记自我地献媚,有人说那是为了利益而失却了自己的立场,也忘记了自己的主张,可我倒觉得,那样,才是明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

不站在凡人的立场,又要到哪里去寻找更适合凡人的主张呢。

当然没有,或许有,我可找不到。

这样倒觉得“媚俗”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出发点和态度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进取的。

讨好人类,应该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征服。

 

想起时下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下辈子做你的女人》,刚看到这个名字时,也觉得俗,像说家常白话般地没有一点文采,而这部剧讲述的又是一个男人励志成长的奋斗史,可谁又能想到,这个一点都不高雅的名字却是在电视剧临播出之前才由原来《城的灯》所改换的,因为这个缘故,男主角任程伟在开播发布会上不仅拒绝与同仁合影,还愤然离席,以示他对这个俗名字的坚决抗议。但我却觉得,后改的名字虽然不怎么样,但一点也不比原来的逊色多少,尽管原来的名字里确实有很多蕴意深刻的内涵,但处在社会压力和身心压力都如此之大的现实观众眼里,放松心情的一目了然定然要比没完没了地去思索那些所谓的耐人寻味要好很多。

诗人李犁在诗歌《怀念》的后续说明中这样写道:“八十年代大家都以写出让人看不懂的文字为荣耀,但现在这个信息时代,大家希望的都是让一切变得更简捷更透明,没人愿意冥思苦想并抓耳挠腮地去猜测,诗人们也要想办法怎么能用最浅白的话语说出最深刻的内容。最简约的语言透视最深邃的美才是一种大美。这不是向读者投降,也不是通俗,而是一种境界。”

这样的文字,不能不让我喜欢的爱不释手,抄到日记本的横格里,一遍又一遍地赏看、品味,长长久久地思索后,不得不佩服诗人的表达能力,确实是做到了用最简洁的文字表达出了最深邃的道理。

不是向读者投降,说明作者本人还保留着一种气节和气质,晦涩难懂的东西,没人愿意琢磨,毕竟,匆匆流逝的岁月脚步,容不得人在一个问号里,徜徉滞留上三年或五载,人们更需要也更渴求的是快速见益,无论是懂还是不懂,无论是道理还是真理。

再雅,有价无市也是一种灾难,再俗,能够俗得人人爱看,也是一种成功。

尽管,还免不了会引得众说纷纭,但生活在这样的俗世之中,没人品说的作品,又怎么能谈及成功与否呢。

  有人说,媚俗就是过份迁就地迎合,是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的追求,是把受众的心理体验给压缩在一个既浅薄又狭隘的表层空间里,使艺术失去原本的理性美感。我想,但凡能说出这样的话,那人,不过在冷眼旁观,如果将他也放在人性最本真的自然状态里,相信,得到爱情时,他更希望得到世上最真挚最热烈也是最诚恳的爱情,得到服务时,他同样也希望得到最周到最细致也是最体贴到位的服务,相信,在那样的时刻里,他绝对不会拒绝最好的而心甘情愿地受用最不好的。

因此说,偏激又固执地一听到“媚俗”两个字,或是一觉得有“媚俗”之嫌就立刻全盘地给予否定,不仅是不对,更要学会如何先思考然后再说话,就像“小沈阳”的火爆走红,尽管议论纷纷,但谁又能保证,几十年或几百年甚或是几千年后,还有人在说,不仅小沈阳俗,连启用他的中央电视台也俗。

相信,如果完全抛开“俗”这一成分去讲什么喜欢还是不喜欢,符合还是不符合,都无法为所谓的高雅或是低俗来找到完全借以为标尺进行精细衡量的籍口。

这样生搬硬套到小说或是文学世界里,就不得不提及看小说的读者,但凡看小说,并不一定是因为喜欢文学,就像文学爱好者和作家确实有所区别一样,但即便如此,看小说的人偶尔关注一下文学,也不过是关心文学作品的好与不好,至于文学的根基,文学的走向和文学的未来,读者,不过是跟坐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一样,爱看,就捧起文字,想方设法地如吃饭喝水般地将故事给消化吸收;不喜欢看,则将文字丢弃一边。如果永远都不想再看,只好将其束之高阁,一任灰拂尘落。

这样一想,作为一个天天行走在字里行间的自己,便不由得不怕,只凭堆叠如云的文字架设起来的那座通往读者心里的桥梁,既没声光又没色彩,单凭读者的想象和理解,想吸引对方又要打动对方,何其难,毕竟,越来越先进的传播媒介在不断向下兼容之时,虽然还无法靠自身的优势将其给完全彻底地吞没,不就因为那些无法被替代的优点仍然存在吗,知道如此,便不敢不努力,不敢不深思,文字,毕竟不能全方位地表达,而网络数字化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神速和快捷,容不得不惧怯,是让自己的文字一传到网上就泥牛入海地沉落水底,还是被众星捧月似的始终浮在水面。当然,这就不能再回避文学中所提到的媚俗,毕竟,在那样一个层面里,很大意义上是泛指那些人人皆知的所谓不雅,仿佛,作品一旦涉及本性的原始,看的人便立刻无比高尚也无比纯洁起来,横加指责和刁难的同时,不无想入非非地将自己的浊念给强加到作品身上,认为别人没人性还缺乏理智,全然忘记了自己也是身在其中的一份子,倒是这样的人,常常站立溪水的源头,纯净无比的同时还以为自己真的也变成水滴似的清亮透明,以为自己就是一面镜子,照到的都是别人的不好,唯独没有反射到自己的不好。

这应该是世上最不可原谅也没有可以原谅借口的虚伪,更是永远无法成为大家风范的小家子气。

由此,我倒想这样说:不“媚俗”就是不想与更多的人亲近,不“媚俗”就是想让自己的作品立刻死亡或暂时死亡或永远没得出生就已经死亡,闪闪烁烁地虚饰、不真实的中庸表达,无法触及人的内心更无法让看到的人得到心灵上的共鸣,如此之作品,又怎么能将希望等到更遥远的将来,至于说只有高雅的东西才能经得住历史考验之类,相信连现世都无法征服的作品又怎么能够去想望将来。

“媚”本身没什么不好。

相爱或想爱的人,为了得到对方的首肯,付出和献媚,才换取了期许的那些愿望,这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和方法,只不过,“媚”的本身又多了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里面,或让人觉得可爱,或让人感到厌恶,角度和心态的不同而已,而这世上之人,谁又能真正意义上地拒绝来自外界对自己的好呢,相信,不付出又不肯付出,虽不会沾惹上“媚”的嫌疑,但凡木头一块的坚守,定然不会成为众人的喜欢或喜爱,由此,又觉得,“媚”本身,不过是观者的内心评价,无论自己认可还是不认可,都不好拿到桌面去简单抢白。

一开始就连“媚”的心思都没有出现过,又怎么谈真诚。

 

齐白石说:“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为媚俗,不似为欺世。”

我想,媚与不媚,都要尽力像齐白石说到并做到的那样,恰到好处又不被人所指指点点,虽然那很难很难。

  有人说,媚俗可以谅解,因为,不媚,就无法找到市场,这如同女人花枝招展的打扮,男人破釜沉舟的冒险,但一味的媚俗则又不可原谅,因为媚俗的东西不但没有生命力还遭人唾弃,其实,这样说虽然没错,但却不能完全算对,物竞天择的适者生存法则,相信所诠释的就是生命力问题,人类自身无论从哪一项的发明创造和发展进步上讲,本质意义上都应该是为了更好地取悦于人自身的兴趣和爱好,乃至于能够实现或无法实现的那些梦想。

飞机上天的畅通无阻、电话通讯的快捷方便、高楼大厦的拔地而起、道路运输的南调北运,比比皆是的方便和顺遂人意,如果不是因为深深根植于人的内心需求,相信这时依然还在生命力的问题上打转转的旁观者那些所谓的说三道四,就不能不说是酸葡萄的心态还没有完全彻底地被消除。

这样想来,“媚俗”本身,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一种潮流,它既是对人类心态的调整,也是对人类内心需求的整合,而人类的历史或是历史的车轮,无不在任何时候或任何状态下,都永往向前。

历史,绝不会因为媚不媚俗而停下前行的脚步。

可纵便如此,无论生存空间还是生活领域,总还有那么一部分人,一边说着别人的东西俗不可耐,一边又忍不住要被所谓的“俗”所吸引,并且,不私下偷看个究竟或明白终也无法抵挡不看不知就终是一种缺失的遗憾。

张艺谋说:相信媚俗和崇高是每一位导演所要面对一生的难题。

这说明,无论什么人,都会在这样一种人为制定起来的定义面前,或犹豫不决,或踌躇不前,进不能,退又不舍,于是,关于媚俗和崇高就有了这样一种说法:顾此失彼。意思是说,一种叫经济效益或叫社会效应的价值观念,在这样一个社会大环境中,不得不让某些十分有可能人人会关注的作品,不得不在媚俗和崇高之间进行抉择,而一个作品,无法将之确定为高雅或是低俗的同时,就只能将其定性为媚俗,因为,成功的结果不仅仅都是好的结果。

秦桧的臭名远扬也同样标志着成功。只是,一个社会人,谁又能完完全全地脱离社会这活生生的空间而独立存在呢。

不能。

绝对不能。

但努力的结果只有两种答案时,就不能不让人思索,为什么就无法让人类智慧的汪洋里,使得莎士比亚和苏东坡可以频频出现呢。

只不过,历史人物终归是历史人物,明天定会有新人出现,不是以莎士比亚的形式,也不是以苏东坡的方式。但凡人性里的需要或是渴求,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或方式到达了那个可以叫做交流的平台,好与不好,耐看还是不受看,都是心灵的种种感悟,给予支持或是鼓励,才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至于,人为强加的那些概念,不过是万千评价中的一种或是几种,既成不了态势,也成不了气候,该站立的依然站立,该消失的自然会消失。

 

那么还有什么可以留下呢/

这不过是内心已成枯枝的美人/

借助大雪美化自己/

让目光忽视内心的死亡和假象/

 

诗人李犁如是说。

尽管这不是针对媚不媚俗所引发的文字,但是,媚也好,不媚也罢,打动了人心就是好的,至于是打动了一时还是打动了一世,那要靠时间和历史去评判,毕竟,艺术所要服务的根本,除了人心还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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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抚顺朱平 评论 (评论时间2009-11-18 07:49:00)  
"再雅,有价无市也是一种灾难,再俗,能够俗得人人爱看,也是一种成功。"赞成您的观点,很有深度!欣赏! [开心啊]
范彧 评论 (评论时间2009-11-18 06:42:00)  
只要真情感人就不拘什么形式阿
王旭久 评论 (评论时间2009-11-17 12:33:00)  
写得很有深度和力度,又有文采,不能不欣赏的好作品!
梦的衣裳 评论 (评论时间2009-11-15 22:19:00)  
好文,读来很受教益![顶]
天云之骨 评论 (评论时间2009-11-15 16:53:00)  
谷人为俗 俗人若谷 谷米恩泽 常乐知足。[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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