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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主编: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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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评论
    轻盈 评论 (评论时间2014-03-12 16:44:17)  
    欣赏佳作,期待您加入中国诗赋学会,如果有意请加我QQ418193847
    褦襶子 评论 (评论时间2014-02-24 22:40:57)  

    回复:生活哲学。

    这种现象的罪魁祸首就是不公正的司法环境。如果我们公正执法,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普遍现象。本文为什么要从从性、法理、社会效果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就是要找出这种现象的深刻社会根源。可是这是一个不让人说实的话年代,所以只好把这此内容摆出来,让读者自己去得出结论了。至于责任,不是大小问题,而是人们的精神得失。你就是让他赔偿一分钱,也会出现这种社会效果,只不过可能程度会有所减轻。我们的社会完全有能力给老人与孩子百分百的免费医疗,可是钱都进入了权贵阶层的口袋。这些问题解决不了,这个现象就只无解的。

    生活哲学 评论 (评论时间2014-02-24 10:19:56)  

    问好褦襶先生。就文中“公共场所遇到摔倒的老人,是该施救还是不该施救”问题,生活哲学以为:应该施救。从两个角度来说:一、不论孩子有无过失,“大人不应和孩子一般见识”,即执法部门首先应以无罪推定为前提,还要从“人之初性本善”之观点出发不予以追究两者的或有责任。这是由于两者均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完全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既符合法理之“公平正义”精神,又不失于合情合理之道义。二、不论“老人”有无责任过失,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施救“老人”的后续责任权重分配,小部分应由社会(即其家庭)承担、大部分由国家来担当。上述,均排除人为或故意行为状况。最后,笔者吁请我们一起一同期盼期待伟大的祖国早点实现国富民强吧!

    上述回答,你满意否?暂此,不好意思啦。

    疏景晚香 评论 (评论时间2014-02-20 22:09:05)  
    理性的分析,哲人式的思考,欣赏,值得一读!
        共有 4  条评论 . 当前第 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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