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是浪漫的,总统看足球大赛,可以和夫人、情人一起在主席台上与国人公开见面,这在以开明著称的美国都很难想像。克林顿不就是因为情人被人弹劾而丢掉了总统宝座的吗?至于我党领导下的中国,就更不能有情人了。以前,对党的这一要求还不大理解,以为管得太多。现在看来,这一条是必须的,因为我们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许多领导干部权力大得很,如果允许他们有情人,那可真就乱套了。
但是对于一般百姓就无所谓了。当今世界已是互联网时代,中西方文化在交融,在两性方面,国人渐渐宽容起来。过去谁要是有个女友,会被人们斥之为搞破鞋,或者说成是作风有问题,现在人们对某人有异性朋友已见怪不怪了。国人似乎也如法国人一样开始浪漫起来。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
一、从本能上看
物理学讲: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自然界如此,社会也是如此。人的本性就是对异性感兴趣的,如果有谁说不,你尽可以骂他为假道学。上帝设计了人类,一男一女,设计得非常奇妙,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要分泌性激素,这种深藏在人们体内的激素,在发挥着神奇的作用,它让男女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它让男女之间因情而着魔,它点燃着他们性爱的欲火,而一旦性欲的烈火被点燃,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往往会失去理智,造成许多悲剧。
人必须得到异性的温存,用一句时髦的词说,叫保持生态平衡。从人的本能上看,一个人一生会在心中爱慕过很多人,但(她)不可能都将这些爱都现实。所以有人说爱是一个想像的领域。你尽可以在心中去想爱某某人,但你却不能真的去爱,爱是要受到许多条件制约的。可一旦条件允许,内心的冲动就会化作现实的冲动,于是也就有了情人。
今天是情人节,对情人的事也就想得多了些。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将熟悉的,或不大熟悉的朋友细细数了一下,我的天!几乎都有情人!!尽管一个个外表装得很像。
在向往异性方面,有的人外向,有些人内敛。但“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却无论是谁都无法拒绝的。
二、从社会角度去看
之所以会出现情人现象,绝对是对传统婚姻的一种反叛。(当然也有那种性欲旺盛寻求纯感官刺激者)。细细品味,人们的婚姻大都是在不大成熟的人生阶段完成的。当人们走过了一段路程,当双方产生了些差距,甚至是一些冲突时,人们开始对当初的选择进行反思。但此时又很无奈,因为都有了孩子,双方因老人、孩子、财产纠缠在一起,很难分开。而这时成熟起的夫妻们都会在自己的圈子中认识一些优秀人士,于是,他们开始理智的进行第二次选择,在这一选择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冲出了围城,大多数还在里面挣扎着,于是就有了偷情,也就是有了情人。
应不应该有情人呢?那些在围城里同床异梦苦苦挣扎的人应不应该追求自己的真爱呢?其实中国的法律是很科学的,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但对两性间非买卖性的交往不予追究。换言之,对情人的存在还是较为宽容的。最多也只能上“道德法庭”。
为什么法律会对情人现象宽容。因为情人是婚姻的补充,是家庭的稳定剂,是情绪的调控器,是第二青春的发动机,是事业成就的原动力。如果你觉得婚姻不美满,且无法修复,又不能离婚,你不妨找个情人,在情人这里你可得到异性的温存,心灵的慰藉。
李银河赞同一夜情,也许她有她的道理,但我却不能接受。人毕竟不是动物,人在性爱方面固然有本能的一面,但更有社会的一面。如果两人相爱,怎么可能一夜后便从此陌路?除非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去嫖娼。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子多了,车也有了,夫妻双方都已摆脱了经济的束缚,情人现象会更加普遍,这是发展之必然。
黑格尔说过,所有合理的都是存在的,所有存在也一定是合理的,情人现象的存在当然也有其合理性。情人现象对传统家庭是个挑战,有挑战才会有发展,也许情人现象的普遍存在对提高婚姻质量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