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原之魂 ——王芳散... [雨晴]
- 学诗之法... [青青子佩]
- 杂谈... [初生牛犊]
- 心底飞歌 ——诗人王跃... [雨晴]
- 实践确实是检验真理的唯... [江湖夜雨]
- 靡靡相思苦,阵阵刀割痛... [翰林院士]
- 《诗论》修改稿... [崔思军]
- 关于《临洞庭上张丞相》... [秋水孤帆]
- 学格律诗28问答... [秋水孤帆]
- 《赋写风华》贺序... [诗赋家王]
- 中国历史上十大骈文高手... [周晓明]
- 诗歌概论... [覃应海]
- 艺术含蓄学(全本)... [郭有生]
- 古代离情诗诗译书画意境... [王铁&n]
- 怎样写七言绝句... [风霜雪雨]
- 生命的珍果 思想的明珠... [晓雪(著]
- 平水韵表中没收入的汉字... [淘淘一笑]
- 扬东北诗风,创“黑土”... [程奎]
- 艺术含蓄学... [郭有生]
- 《大家一起来写赋》... [石涵]
倘若鲁迅再世当如何?
2010年8月,作家谢朝平被警方带走,理由是其因自费出版《大迁徙》一书,涉嫌“非法经营”。
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移民是作品主角。或许渭南的“不高兴”并不是什么“非法经营”,而是书里写了什么——我不许你写我,可又不能直接阻止你,那就得另找罪名,于是你就被“非法经营”了。
2010年9月,广东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
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天涯文学板块首席版主说,小说描写的“东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业和夜生活内幕的性质,只能算文学作品而非色情出版物。”
顺德的元平被东莞警方带走,这事情也明摆着:醉翁之意不在“黄”,在乎写了东莞也。元平的妻子说,这部名为《在东莞》的网络小说,是一部现实批判性质的作品。问题就在这里,你批判了我,我很不舒服,所以要找一个罪名加给你。很明显,抓捕《在东莞》作者,属于选择性“扫黄”,就像渭南抓捕谢朝平那种选择性“打非”一样。
写书、写小说,一不小心就可能犯罪,这种事很是恐怖——不是“非法经营”或“涉黄”界限的不好掌握,而是“欲加之罪”的语境下,总会有一个罪名适合你。罪名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你是否惹恼了权力集团。地方形象,关乎地方权力者的政绩,以及附载其上的诸多利益;为了形象,地方不惜砸锅卖铁打造“硬件”,一出手便是几个亿,就为了一个标志,眼皮都不眨一下的。现在可好,一部《在东莞》满篇说“黄事”,东莞当政者容得下你吗?
不禁想起了鲁迅,倘若鲁迅先生再世,听到这两则新闻,会作何感想?他会出离愤怒吗?凭他的那些作品,拿一个不够这些罪名呢?一向嫉恶如仇的先生会选择沉默还是呐喊?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无怪乎鲁迅先生会把自己的文集定名为《准风月谈》、《伪自由书》,也是怕被“带走”?再说鲁迅当年是靠写稿养家的,虽然笔锋有点犀利,毕竟还能维持生计。现在这些文人也是,工资不低了,为何还要写书?吟点风花雪月也就罢了,何故如此执拗?那看人家王蒙,现在研究点老子,庄子,孙子,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还顺便挣把子银子,何乐而不为?当年的那些事,别提了,前车之鉴,一篇文章换来三十年的大彻大悟,怎么不值?
中国作家协会还在不?为何听不见你的声音?你是文学的娘家还是政客的婢女?倘若鲁迅再世,倘若鲁迅有博客,不知被封杀过N次否?幸好,鲁迅先生有韧性,可以把牢底坐穿。谢朝平之流,元平之流,肯吗?因宽容而有鲁迅,现在呢?
秋菊飘香分外黄,歌舞升平庆双节,我却来此添堵,何苦来呢?
(部分观点源自2010年09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马涤明之《不管作家写什么总会有罪名适用?》,本文观点与原观点无关。)
五陵游侠 评论 (评论时间2010-10-02 10:44:40) | ||
研究点老子,庄子,孙子,这是现实社会的生存之道啊,简称老庄孙子。哈哈。 |
诗赋绽芳蕊 今来觅知音
版权所有:诗赋网 Copyright 2008-2016 zgshif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8006388号
诗赋杂志投稿邮箱:sunwulang@163.com
联系人:轻盈 QQ:418193847、1969288009、466968777 QQ群号(点击链接) 电话:15609834167 E-mail:sttst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