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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律浅议
文章来源:博客        访问量:1013        作者:平凡        发布:dlzji        首发时间:2011-04-25 13:32:23
关键词:声律
编语:

1、声律与诵读

喜欢对联,自然就意声律。其实,需要讲究声律的又何止是对联啊。

声律,指声调、格律的抑扬顿挫,以及由抑扬顿挫地诵读所造成的节律美感的一般规律。

声律美的根基唯在于声音。文学作品的声律美要借助于诵读来表达,去传递,被感知,得欣赏。所以,体会声律离不开诵读。大约三千年前,周朝设有专门的采诗官,巡游各地采集民间歌谣以体察民俗风情和政治得失。《诗经》中最精采的部分《风》就是根据我们的先祖在劳动中随口吟唱的歌谣整理而成的。那是后来绚烂辉煌的中华诗歌文化的发端,里面已经包含了非常优美的声律。

可是,感受文字的声律美却并不一定非要依赖于诵读,不一定非要经历由眼入心,由心出口,由口进耳,再由耳动心的完整循环。对于非常熟悉汉语言、已经可以条件反射一般直接见字知音的人来说,看到了那些充满声律美感的文字,无须出声,也能被蕴含在那些文字中的声律之美所感染甚至感动。

尽管如此,也依然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抛开诵读去谈论声律美。比方说,如果你面对的是生字连篇的文稿,或者是明确声明了必须要用某种你从未接触过的方言来诵读才能充分而真切地表现其中的声律美,但是,根本就找不到任何人能来为你诵读,要让你真切地体会洋溢在那些文字间的声律之美,你办得到吗?

显然办不到。不是小瞧谁,这是由声律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

非常不幸,我们所看到的古代文学作品全都是古人依照古时候的音韵和声律来创作的,尽管有许多韵书流传下来,却再也难能找到能用作者当时使用的语言来诵读他们作品的神人了。即使有人站出来说他就是这样一个神人,也很难有更多的神人能去考证其诵读的准确性。

还好,尽管经历了那么久远的历史变迁,汉语言的声韵并没有翻江倒海一般变得面目全非,基本声韵传承的顽强似乎能在相当程度上抵御演变的消磨,以至于就使用我们现在通行的语言去诵读那些古代文学作品,也依然能够感受到其中的声律美,依然时常会被感动,被陶醉甚至被震撼。

可是,我们至少该在心里保持几分清醒,我们现在感受到的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声律美是有所变形、有所折扣的,是会有缩水、无法完全还原的,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再也无法用古音去诵读,去聆听。

2、中华标准语言的历史变迁

中华标准语言的历史变迁似乎有线索可以追寻。

从古至今,政治活动中心总是人们聚集并进行语言交流的中心,在那里通行的语言会自然地成为政治势力管辖范围内的主导性语言,即官方标准语。

上古五帝时期和后来的夏、商、周时期,华夏先民的主要活动地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一般认为《诗经》反映的语言即雅言就是当时流行于中原黄河流域的语言。有专家说,周代文字学的是殷商,殷人又是向夏人学习的,所以古代的雅言就是夏言。夏建都在洛阳,后来殷代建都也在洛阳附近,所以雅言标准音的基础就在洛阳一带,也许古代的普通话就是以古洛阳话为标准音的。这一语音体系有可能一直延续到了西晋时期。

永嘉之乱,洛京倾覆,东晋迁都建康(南京),洛语与中古吴语结合形成金陵雅音,又称吴音,为南朝所沿袭。

隋朝统一中国后编《切韵》,以金陵雅音和洛阳雅音为基础正音,南北朝官音融合形成长安官音(秦音)。唐承隋制,后又延续到宋。

元代以元大都(北平)的汉语语音为标准音,称为“天下通语”。

明建都南京,恢复以南京音为基础,南京官话为标准语。明永乐年间迁都到北京时从各地移民到北京,其中南京移民约40万,约占北京人口的一半,对北京语音形成很大的影响,南京官话则通行于整个明朝,并延续到清初。

清雍正八年设立正音馆,推广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北京官话,所依据的北京音是在元时旧北平话与南京官话相融的基础上又融入满族语音的一些要素而成的。1909年清设立“国语编审委员会”,形成清末的国语,经民国时期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上海老电影中使用的不是上海话,而是国语,通过唱片、录音带和电影胶片保留下来的那时候的广播以及电影中的声音,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国语声音资料。

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了“汉语注音符号”,也称为“注音字母”,使国语有了不必再依赖于汉字切音的客观独立的读音依据。注音符号又简称为“注音”,后来屡有改动,目前在台湾仍然是汉字读音的主要标注拼读工具之一。

19562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定义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1958211日全国人大批准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2008916日台湾行政院跨部会会议确定采用汉语拼音,海峡两岸终于有了统一的汉语注音方式,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

3、当今声律的惑与解

中国楹联学会2007年颁发的《联律通则(试行)》中有这样一句话:

判别声调平仄遵循“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就是说,你要判别一个对联中的声调,随便你用旧声,用今声,用哪个都行;你要创作一副对联,用旧声没有问题,用今声也没有问题,只要你不混杂着用,在一个作品里尽着一种来用,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其实,这不仅是有关对联的规则,在当代的诗词创作特别是古体诗词创作中,也都在遵行着同样的规则。

但是,这实在是一个含糊的甚至是很有些糊涂的规则,因为它把赏析旧时的文学作品与当今的创作活动混到一起来说了。前面说“判别”,是属于赏析的范畴;后面说“用”,却不再是赏析,是属于创作的范畴了。

赏析旧时的文学作品,当然必须考虑历史的因素,考虑古时的音韵,可以用今声来评判、研究前人的作品吗?那多半会要出误会,闹笑话的。所以,在这里只能用旧声,绝对不能用今声。硬要用今声,可就错大了。

可是,在当今的创作活动中仍然要去使用古时的音韵,也是很没有道理的。试想,如果写出来的是一些连作者自己都无法准确诵读、并且也找不到什么人能准确诵读的文字,需要告诉人家万万不能用普通话去读,去欣赏,不能读也不必读,只要翻开书查查知道它是不是符合规矩就行了,这是不是很有些滑稽?所以,在这里就该用今声,不能用旧声。硬要用旧声,同样也错大了。

可见,要遵循双轨制,应该是在赏析旧作时只能依旧声,创作新作时只能循新声才对,怎么能这样也行那样也行?既然涉习对联,就该养成字斟句酌的癖习,楹联学会更该率先垂范,断不该拿这样的糊涂文字作为规则去颁行天下,哪怕只是颁来试行。

启功先生说过一句话:“我们今天行事,处处革新,唯有作诗,还拘古代的韵部,难道不怕杨魏诸贤所笑话吗?”这里提到的“杨魏”是指南宋杨万里、魏了翁,他们曾经明确反对在平常的吟咏中也一定押《礼部韵》。启功先生这样说并不是反对作诗要押韵,他只是不赞成去押韵书里所记的韵。他主张的是革新、进步,是顺应语言的变化和发展,在这样的前提下,“有韵的诗歌好记,易于流传”,先生是充分给予肯定的。

所谓“旧声”、“平水韵”等等依旧还是宝贝,还是大学问,依旧还可以大显身手于旧时文学作品的赏析过程。但是,一定不该再把它们用于当今的创作中。当今作对,作诗词,作文,就该依着普通话来作,作了,就该读得出声,读得准,也让别人能准确体会,不至于出错。其实,各地的方言也都是宝贝,许多方言的表现力甚至远远强于普通话,同样是读得出、读得准、听得真的,靠了现代的电子音像技术,要保留给后代去欣赏、研究也完全办得到。所以,即使用方言,也强过用旧声。当然,方言的公共性远逊于普通话,把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作品拿给别人欣赏,对方偏偏不懂或是不习惯于作者使用的那种方言,欣赏不了,岂不可惜?

如果一个现代作品不能依着普通话去读,一定要依着平水韵去读才行,那么,这个作品就不该被肯定,就应该改改。总不能说不管是作者还是赏读者全都没办法读出来作品是应该被肯定的吧?读不出来,却依然能准确体会其中的声律美,有谁会真的相信这样的说法能够站得住脚呢?说给神仙听,神仙也不会信。作者难以贴切表达,别人难以贴切感受、欣赏,这样的作品还不该去改改吗?

古诗词的声律美是依赖于古音韵的。如果无法还原古音韵的原声,定然无法确切地再现古诗词的声律美。同样,如果不作变通,把普通话的音韵弃在一边不用而死守古音韵,即使所创作的是旧体的诗词联文,也很难再现其中原本应该具有的声律美。堂而皇之地照此持之以恒,恐怕不但难以真正弘扬中华灿烂的古文化,反而会让这些宝贝的精髓和灵魂渐渐地弥于消亡了!

4、新旧声律的交替

本文既然主张“赏析旧作依旧声,创作新作循新声”,就躲不开声律的新旧交替这个话题。不把这个话题说清楚,谈论新声旧声近乎空谈。

什么是“旧作”?有时候好像很清楚,有时候则不那么清楚,需要推敲斟酌一番才行。例如,前人之作当然是旧作,今人之作就一定都是新作吗?推广普通话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从祖国大陆开始的,那以前的作品当然全都是旧作,那以后的呢?港澳台同胞乃至海外华人的作品呢?事实上,即使在祖国大陆,也没有几个人能在国家推广普通话以后短短几年里就脱胎换骨一般转脸就是满口标准的普通话;直到现在,许多远非偏远地方的孩子们依然是跟着发音很不标准的老师在学习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准普通话”;更何况如今我们看到的许多经典作品都是以前循着旧声创作出来的;象楹联协会这样的权威团体至今依然还在主张可以用无法诵读的旧声去搞创作。所以,即使看到今人刚刚创作出来的作品依然在遵循旧声,又有什么稀奇?

这是现实。

面对这样的现实,的确应该对现在仍然以旧声创作持几分理解乃至同情:人家根本就还说不好普通话,创作时是用新声还是用旧声,岂不同样都是要用自己读不准的声?人家就是信传统,服权威,守规矩,哪怕是不会读,克服克服也要依着本本仿着榜样去作,有什么不可以吗?能算是错?

所以,真的应该对至今还依着旧声搞创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同情。当然,理解和同情不等于赞同更不代表提倡或者推崇,那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什么是“新作”?该是指现今的以及今后的作品。正视上面所说的现实,就会知道循着新声去创作新作并不是一件很简单,很容易,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们正身处在一个重大变革的进程中。抛开所有其他一切都不说,仅仅说声律,就的确是如此。新旧声律的交替其实早就出现在我们身边了,这是一个自然而然并且无法阻挡的进程。声律会带来美感,往根子上说,不是基于规则,而是基于规律。绝大多数人基于共同的生理特征和生理心理规律,都会有相似的美感取向,这就是美学规律的客观性。而规则,只是对规律的归纳和总结,用于方便学习和遵循。读不出、读不准就无法体会也无法表现声律美,这是客观规律,无法人为改变也无法变通。旧声早已经没有人会读,新声正在越来越畅行,在日常生活中新声取代旧声的进程既然已经启动,就再也无法停下更无法逆转了。《联律通则(施行)》不再以旧声作为唯一准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已经昭示了声律规则的演化将会趋向于哪里,所以,在创作中旧声会不会逐渐被新声所取代其实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当然,这是个进程,不可能是一个瞬间,也不会限在某个局部,它会在广阔空间、悠长时间中延续地演进,这种演进注定只能是渐进的,但是其趋势和结果都已经确定无疑了。难道不是吗?

认清了声律的本质,就该能预想到其发展的趋向。看清了发展的趋向,就该能决定自己的作为。现在该做的不是因循守旧,而是顺势而为,与时俱进。不去顺势而是逆势而为,不但耗神费力,而且会带来别扭,造成困惑和混乱,又有何益?

所以,凡做新作,就该用新声,无须犹疑,也根本无须作什么特别的说明。凡评新作,也应该尽量依据新声,这会形成引导,鼓励人们驰骋在可听可读的新声的天地里去真切感受中华声律文化特有的美妙,而不是仅仅流连于写在本本上的规矩里。

5声律的牵连

说到声律,人们自然会想到平仄、音韵。其实,声律涉及的范围还会更加宽泛得多。说声律,难免会牵连到其他一些问题。

最近看到一个对联出句:春风开柳眼。曾经和一位朋友探讨出句中的“柳眼”一词,觉得如果把“眼”改成“目”,平仄、含义等等什么都没变,读起来却顺畅响亮得多了。朋友是个文学修养非常好的人,他告诉我:用“柳眼”这个词是很有根据的。柳叶好像是人的睡眼初展,唐·元稹《生春》诗之九有“何处生春早,春生柳眼中”; 宋·周邦彦《蝶恋花·柳》词中有“爱日轻明新雪后,柳眼星星,渐欲穿窗牖”;《南宫词纪·皂罗袍·闺怨》套曲里面有“柳眼新青浮动,渐千丝万缕,染画春工”;《红楼梦》第七十八回有“惊柳眼之贪眠,释莲心之味苦”…等等。从字面上看柳眼、柳目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到了诗词里,柳目可就没有那么深厚的渊源了。

我一面衷心叹服这样的说明,一面却总在心里犯嘀咕。

由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的原因,对豫陕一带的方言比较熟悉。巧了,那一带正是历史上很长一个时期里古音韵赖以萌生传承之地。“柳眼”一词用陕西话读,读音近似于普通话的“柳念”;用河南话读,读音近似于普通话的“六烟”,古人使用“柳眼”这个词,读起来或许像现今的豫陕方言一样会很顺畅甚至很响亮,所以愿意这样用。改用普通话来读就有问题了:两个三声字连读,前面一个必须(也自然就会)读成二声,“柳眼”一词读出来就和“流眼”完全相同了,有些拗口,用“眼”结尾,也显得有些憋屈,不够响亮。换成“柳目”呢?用普通话来读自然非常好,但换成豫陕方言就不那么好了。用陕西话去读,读音近似于普通话的“柳mōu”;用河南话读,读音近似于普通话的“溜目”;两处读“目”都是着力的闭口音,并不顺畅也并不响亮。猜想古人不使用“柳目”这个词或许会有读音方面的原因。

不大一点事儿,却扯出了一个大问题:诗词联文创作中,很在意用典,包括在意词语的出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许多看似平常的词语的背后,往往有着很深的渊源,有着非常丰富非常深刻的内涵!真要全都按照普通话的音韵去创作,引起的问题决然不会仅仅限于声律当中,有时候怕是会伤筋动骨了!

用典就是引用典故。古今都有人主张减少用典,认为典故用多了或者生僻了会不好懂,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甚至把“不用典”列为文学改良须做的八件大事之一。但实际上直至今天,不仅在古体诗词联创作中依然常常会用典,即使在地道的白话文里也免不了要频频用典。被引用的也不仅有古老的典故,如俯卧撑(注1)、躲猫猫(注2)等等大量现代典故还在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成语、熟语中也都包含着典故,前人乃至今人的用词用语以及作品实际上也在形成典故。各种典故以极为凝炼的词语包含了极为丰富的内涵和更加丰富的言外意蕴,是中华文化的精华,自然有它延续存在下去的道理,这毫无疑问。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文学作品必须在追求形式与内容、表达与境界的统一中成就品位,必须与时俱进地用现代方式去弘扬传统文化的灵魂和精髓,体现文化传承的时代特征。用读得出听得真的普通话音韵去创作,继承宝贵的优秀文化传统,二者之间会有矛盾更会有统一。发生冲突时,定然能找到妥贴的处理办法,一定要舍此就彼的时候,也定然会有权衡定夺的考量,不必搞什么条条框框去加以规范,更不必担心会生出什么乱子来。

事实上,自古以来文学创作中最看重的是意境神韵,从来就不拘泥于字词,变通运用典故词语早已经司空见惯。例如:《汉书·苏武传》“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用的是“雁”;黄庭坚《七律·寄黄几复》“寄雁传书”也就这样用了;韩愈 《祭窦司业文》写的是“望君飞鸿”,改用了“鸿”字;杜甫《五律·天末怀李白》“鸿雁几时到”,“鸿”、“雁”两个字一起用了。再比如杜牧在《五律·金陵》中用“落日水浮金”来描写落日的光辉;到廖世美的《好事近》词里变成了“落日水镕金”;李清照《永遇乐》里用的是“落日熔金”,又变了变。如此用典很像是用一根魔幻接力棒去跑接力赛,传一棒就变一个样。同一个典故,怎么用?形式服从需要,万变不离其宗,不至于找不到出处。类似的实例不胜枚举。

所以,相信自己的主张说得过去、站得住脚:今人,就该习惯于用普通话的声律去创作,这才是弘扬中华灿烂文化的正途!至于副作用,或许不足为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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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6月贵州瓮安发生由少女投河溺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事后官方发布的调查结果称当时在场的男青年只做了三个俯卧撑,随后开始管制相关网络信息,网民遂以“俯卧撑”来戏谑。

2:躲猫猫是南方方言,即捉迷藏游戏。20092月,云南一男青年在婚前四天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在“躲猫猫”时意外撞墙致死,引发强烈质疑,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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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已经被修改 2 次         最后一次的修改时间为:2011-05-23 15:31:09
文章评论
来仪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5-11 16:32:43)  
学习
晴石 评论 (评论时间2011-04-25 14:39:56)  
前半句奴家赞同,后半句恐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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